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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公司商标注册的常见问题

作者:泰州德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9 08:26:17

泰州商标注册制度及申请流程的内容商标注册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注册商标是我国商标法的核心内容,原则上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具有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权利。国家主管机关和企业对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所依法进行管理,既包括国家主管机关对商标的行政管理,也包括企业对商标的经营管理。其中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制度包括商标管理和商标的使用,本文主要介绍商标注册制度中的商标管理内容。

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标准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指相对的价格提高)。

只有严格的管理才能使得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持有人正确使用商标,保障商标注册行业的良好发展,并且减少商标注册侵权的事情发生。说了这么多商标注册制度,下面顾问为申请人介绍一下商标注册申请正确流程。

流程1、商标申请方式的选择。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申请,也可以选择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流程2、商标查询。不管商标申请工作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中,商标查询工作都必不可少。提供免费且专业的商标查询服务;

流程3、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准备,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执照、申请个人身份证明、商标logo图样电子版、商标委托申请书等等,详细的可以咨询在线顾问;

流程4、商标注册申请正式开始,包括提交商标注册资料(交至公司,由顾问第一时间交至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商标审查工作以及最后的商标局公告等等,这几个阶段属于商标注册申请中,且耗时较长,大致会花费14至16个月的时间。

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属于不同的职业群体,具有不同的职业习惯,各自长期的职业习惯形成了差异化的职业思维。在专利申请实务中,职业思维的差异使在企业中从事技术研发的发明人和在代理机构中负责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对相同事物的认识、理解存在显著区别。这些区别容易产生沟通上的“冲突”和误解。但是,只要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充分“吃透”对方的思维特点,冲突便可避免,误解便可消散,从而在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的共同努力下,将企业的专利工作做得更扎实。

一、最优化思维与改善思维

最优化思维驱使发明人在现有条件下求索极限效果。发明人针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往往追求最优化的技术方案,“最优化”的标准通常是从发明人的自我需求角度出发的,这可能导致发明人撰写的技术交底书不体现一些他认为不好的技术方案,即通过发明人的主观认识,人为地选择了“终点方案”(最优化方案),而放弃了“过程方案”(技术效果好于现有技术但又差于终点方案的那些方案)。

与最优化思维不同的是,在现有条件下,改善思维往往驱使专利代理人在发明人提供的单一技术方案基础之上,去构建一个方案体系,该体系中不仅具有极限程度技术效果的方案,而且更具有低程度、中等程度技术效果的方案。专利代理人看待技术方案的标准是“现有技术”,只要比现有技术效果更好,即相对于现有技术得到改善的方案,那么无论该方案是具有低程度、中等程度技术效果的“过程方案”,还是具有极限程度技术效果的“终点方案”,都是发明人提供的发明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这样的角度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将使专利申请的内容更饱满、过渡更平滑、保护更充分。

发明人在最优化思维的指导下,可能提供的方案仅仅是技术方案N,而专利代理人在改善思维的指导下,撰写的申请文件可能包含技术效果由技术方案1至技术方案N逐渐变好的N个方案形成的方案体系。基于此,作为企业的技术研发人员,应当配合专利代理人“找回”那些丢弃的“过渡方案”。

二、具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具象思维对事物的描述比较具体,是一种“所见即所得”的思维。发明人进行的发明创造,通常不会脱离具体的应用需求和应用场景,其所认识到的技术问题往往是针对某个具体产品存在的具体缺陷,其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往往也是针对该具体缺陷的具体解决方式,在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会“实事求是”地反映他的发明创造成果。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发明人写的交底书实际上都是“实施例”。

专利代理人面临的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便是撰写权利要求,权利要求如果在具象思维指导下撰写,将使专利保护的范围限定在发明人所提供的具体产品上,这对企业而言是一个“有苦难言”的损失。专利代理人在抽象思维指导之下,通常会从特定性的应用场景抽象出普遍性场景,从特定性的问题抽象出一般化问题,从特定性技术方案抽象出本质性方案,从而将这样的方案作为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

本质性方案体现发明创造的核心思想,在该本质性方案之外的任何方案,不属于发明人对社会的贡献,不进入专利垄断范围,在本质性方案之内的其他人所做的基于该本质的各种变化、改进,当都在专利保护之内。专利代理人的抽象思维使企业可以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面”思维与“点”思维

“面”思维突出整体性。发明人针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往往会尽其所能地从多个角度、多个侧面对发明创造进行优化和描述,并通过技术交底书将一个最终自己感觉称心如意的“整体性”产品提供给专利代理人。该“整体性”产品的技术方案常常包罗万象,面面俱到。

“点”思维突出局部性。专利代理人面对“整体性”产品,通常会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入手,对“整体性”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以某个“点”为切入口,理出主线,分出主次,然后将非主线的、次要的发明点依附于主线上的主发明点,分层次地布置到不同的从属权利要求之中或者分案到其他专利申请中进行保护。“点”思维可以拆解专利点,对专利点独立申请形成专利池或保护墙。

四、科学思维与艺术思维

发明人通常具有严谨、缜密的科学思维,其对技术方案所关联的点持有的态度往往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而专利代理人基于保护范围大小的考虑,通常会对技术方案进行扩充,扩充的过程不仅有分析、推导的成分,而且更有在发明创造所属领域内的联想成分和发明创造所属领域之外的其它领域内的想象成分。对于这些专利代理人利用自己的艺术思维“创造”出来的东西,需要向发明人求证,发明人能够确认的东西,理所当然地可以放到申请文件中,发明人较少有异议;而对于发明人不能确认的东西,发明人基于科学思维的意识,通常反对将其写入申请文件。但就专利代理人而言,如果对专利申请没有“伤害”,基于对后续可能存在的分案、答复OA、要求优先权等行为的考虑,完全可以将其写到申请文件之中。

科学思维与艺术思维的差异还可以表现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对待语言文字上。发明人的出发点是作出一个所属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通常会以较严格和专业的术语对技术方案进行描述。但是,基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把握的变动性,以及肩负的对技术传播的历史责任,专利代理人倾向于用尽可能直白、形象的语言将复杂的专业技术方案描述出来,以便那些即使不在“本领域技术人员”范畴内的人也能看明白、看懂。

五、“成品”思维和“构思”思维

发明人最直接的追求是研发出解决技术问题的实在体(一个产品或者一个完善的方法流程),这使部分发明人会在产品或方法研发出来后才想到申请专利。而专利代理人不关心某个技术方案是否已经转化为一个实际的产品,或编写出执行流程的程序代码,而只要给出在理论上、逻辑上可解决技术问题的“构思”即可。

六、“方案”思维和“问题”思维

发明人的注意力通常集中在“技术方案”本身上,对于技术方案需要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则关心较少。而专利代理人需要撰写完整的申请文件,不仅需要将技术方案“是什么”介绍清楚,还应当对技术方案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取得“什么样”的技术效果介绍清楚,甚至在能力范围内更应当从技术上尽可能说明技术方案如何解决了技术问题,又如何取得了某个技术效果。“方案”思维要求发明人给出“答案”,至于这个答案是否能较为准确地与原本想解决的问题“对应”(即不能出现问题大、方案小,这将导致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者问题小、方案大,这将损失保护范围),则容易被忽视。“问题”思维要求专利代理人不仅要说“事实”(即是什么),甚至更重要的是说“道理”(即为什么)。当专利代理人希望发明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原因”时,发明人应当尽可能地配合。

上述内容简要探讨了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思维上的部分差异,实务过程中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的“碰撞”大部分可归结于上述的思维差异。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的思维存在差异是客观的,但是,思维差异的融合之道,并不要求企业对发明人进行训练使其完全形成专利代理人的思维,更不必要求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完全形成发明人的思维。正是思维的差异,使得“专业工作由专业人士来做”的理念更显突出,发明人应当做好自己的研发工作,专利代理人应当做好自己的专利申请工作。

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沟通中要“错位”思考,以便理解和体谅对方的有关做法,但不要“错位”行为,越俎代庖。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各自干好本职工作,便是双发思维差异的融合之道,便是在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做贡献。

专利挖掘”与“专利布局”息息相关,“专利挖掘”重点呈现在最终所产生的专利数量上,而“专利布局”则更多反映在专利的质量或者说话语权与含金量。为了达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良好局面,二者可谓是密不可分,一直以来,大家对于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专利分析是割裂来看的比较多。但其实,专利分析对专利布局和挖掘的支撑作用不容小觑,下面来了解下“专利挖掘与布局”。

1、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的意义专利挖掘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科研或生产过程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出可以申请专利的创新点。专利布局是指企业综合生产、市场和法律等各方面因素,对专利进行有机结合,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形成对企业有利的专利格局。专利布局是专利挖掘的进一步延伸,其专业性更强,涉及的面也更广。合理的专利布局可以提高企业专利的整体价值,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体而言,合理的专利布局主要具有以下作用:有利于正确引导研发方向,提高研发成效;有利于理性进行专利申请,节省申请成本;有利于构建合理的专利保护网,削弱竞争对手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2、企业如何挖掘专利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大部分企业已经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意识,希望通过专利保护自身产品,限制竞争对手,但是很多企业不知道专利应如何挖掘,下面我们介绍几种专利挖掘方法。

企业专利挖掘和布局的建议近几年,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专利挖掘布局被很多企业熟知、运用、实施,但是真正能将核心技术充分挖掘并通过专利进行有效布局的企业并不多,部分企业认为围绕某一技术申请一定数量的专利就是专利布局,根本没有充分考虑技术、市场、法律等层面因素,没能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

结合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笔者的调研结果,提出如下建议。企业专利布局前应做好专利信息分析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世界上每年发明创造成果的90%~95%在专利文献上记载,专利文献以其广泛性、公开性、及时性、专业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最前沿的科技创新成果。因此,灵活运用专利文献中的各种信息,跟踪分析所涉行业前沿技术、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专利状况、市场竞争态势及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对企业明确技术研发方向、制定竞争战略、提高创新研发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科学、准确的专利信息分析将成为企业进行专利战略布局规划、申请策略制定和产品价值定位的决策依据,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企业整个市场竞争的成败,至关重要。

以上是关于做好专利挖掘与布局的要点分析,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希望企业能引起重视,以专利挖掘和布局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获得更长远的发展。

商标分类太多,如何注册才能节约一些泰州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注册商标时,有许多商品我们认为在同一类别其实并不在同一类别里(如:皮鞋与布鞋、饼干与糕点、毛巾与毛巾被等。),这些商标分类可能与大家的常识相背,所以会导致一些疏忽,如果你只注册了其中一类商标,那么就会面临日后品牌有影响力后别人抢注另一类的商标而无能为力的局面,因为,如果不是驰名商标是不可以跨类保护的。

比如常见的酒类,有啤酒和白酒但也属于不同类别。为了给商标申请人节约一些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我司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对这些小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的技巧:

一、选择那些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如:1101类似群组下有灯、弧光灯、白炽灯、便携式探照灯、安全灯,可以选择灯就可以了,弧光灯、白炽灯、便携式探照灯、安全灯只是灯的一个种类而已,那么我们选择灯就可以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二、选择交叉检索或与其他类别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某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跨类别类似的情形,如选择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保护的范围就及于与其交叉检索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这种选择方法能够在注册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护商标的范围,有可能起到跨类别保护的效果。

三、为了扩大商标注册保护的范围,除了注册企业自己主营的产品以外,还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小的商品项目,这样别人就无法在同一小类里注册成功,如果企业以后生产的产品没有注册,就可以补充注册一下,就不用担心商标注册不成功或者第三人侵权等问题。

四、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申请商标。比如啤酒和白酒,你只注册了啤酒的商标,产品进入市场后就很可能会在白酒里出现相同的商标。这对于企业来说,这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为在不同类别里,要做商标争议或者商标异议来撤销这个商标,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像这种产品项目相近似,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

五、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比如家电行业里的电热水器、冰柜等在第11类、洗衣机在第7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这是商标全面保护的一个手段。因为商标分类细致,小类别众多,类似商品的划分需要一些经验去判断,所以商标检索注册是一件非常麻烦且专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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