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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公司专利申请可以撤回吗?

作者:泰州德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4 08:20:24

软件申请专利都是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创新程度需要达标,同时可以解决技术问题。

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软件主要包括(不限于):

(1)工业控制软件,如控制机械设备动作;

(2)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如某软件可以提高计算机的虚拟内存;

(3)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QQ截图工具软件。

可以说,相当一部分的软件是属于第(3)类。

结合以上案例,软件开发过程中,如果有一些技术改进是可以考试申请专利的。腾讯公司已经申请了大概4000件专利(已公开的专利数量),绝大部分是发明专利。软件一般需要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如何申请软件专利。

如果对专利(尤其是软件专利)了解不深,建议委托专门的专利律师代理,可以更好地保护软件。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是:将技术方案描述清楚,尤其是改进的技术方案。

第三,申请的时间,如果委托代理机构,不同的代理机构撰写时间不同,一般需要2周-1个月左右。授权时间,比较快的在2年左右。

第四,软件可以申请专利,也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专利比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力度更大。

软件保护的是创新的思想;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源代码,不延及思想的创新。

具有创造性的软件需要申请发明专利进行保护。

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明:250元+印化税5元

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

具体费用如下

第1年—第3年900元/年

第4年-第6年1200元/年

第7年-第9年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8000元/年

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专利申请费用说明:

1、年费缴纳时间:专利授权时,缴纳第1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以申请日为基准,只看月和日。(例如:申请日是:2010年1月1日,就只看1月1日。)每年这个日子的前后一个月,就是缴纳下一年度年费的时间。

2、如果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了专利申请,除缴纳上述费用外,还需向专利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代理费的数额依照专利申请类型及代理工作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3、以上费用是专利申请中通常情况下需要缴纳的费用,其他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申请人的缴费通知为准。

经营公司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的发生,但遇到了意外发生或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很多公司的负责人就会有把公司转让出去的想法,但是对于转让公司的各种手续并不清楚,这个时候就需要代办公司转让来帮助你了,双方委托过程中需要进行商谈,但是商谈也是有技巧性的,接下来代办注册公司转让为您讲解公司转让代办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公司转让代办需要分为不同的情况:其中需要注意到的是公司的类型,主要分为个人公司转让代办和民营或国企、上市公司转让代办,针对不同的情况注意事项不一样,但是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接下来注册公司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个人公司转让代办注意事项

①、个人独资公司无法转让股东也不能转让,而个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转让(特殊规定除外)。

②、个人有限独资公司转让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不是必须需要公证。

③、个人公司资产的盘点:需要对固有资产进行盘点,然后进行估价,包括租用的场地和基本的设施的价格。④、个人公司的债务问题,要明确这债权属于谁并解释清楚。

⑤、个人公司无不良经营记录,否则会直接影响你的经营信誉和正常的营业。

⑥、个人公司工商变更、税务变更等手续完善

二、不属于个人公司转让代办注意事项

①、基本注意事项:对固有资产进行盘点,然后进行估价,包括租用的场地和基本的设施的价格;并要对已经卖出去的服务进行定价,如年卡。检查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这些都是基本代办注意事项。

②、财务检查注意事项:检查在经营以前是否存在违法活动、年检是否每年按时参加、查看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垫资是否到位、账目是否合法等。

③、双方需要签订协议合同,并且符合相关部门法律规定,条款当中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泰州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代理,显著性是商标法上最为重要的概念,同时又是意义十分含混的术语。各种文献在涉及显著性问题时常常不加区分地混用不同的词语,而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下往往又可作不同的理解。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

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

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我司提醒您,泰州商标注册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最好还是找专业人士帮助,才能快速高效的完成满意的注册。在此,我司将商标注册过程中常见的误区罗列如下:

误区一:商标注册能不能包过?商标注册没有百分百成功的说法,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商标信息的录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没有录入的商标任何人都查询不到,这就是所谓的盲查期,盲查期是商标申请存在的天然风险,任何人无法规避;第二,商标的审查也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对于两个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可能会因人而异。所以,商标注册是没有办法保证通过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排除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误区二:商标注册时间太长,能不能加急办理?商标注册每个环节都是固定的,无法加急。不过目前随着商标局各项工作的简化和提速,审查时限越来越短,商标注册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这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误区三:我查询过商标没有问题,为什么申请被驳回了?商标的查询是一项专业、复杂的工作,举个简单的小例子,商品和服务共分为45个大类,提交注册申请之前,不仅需要在相应的类别进行查询检索,还需要考虑不同大类、不同类似群组之间存在的商品类似情况,比如,我们想要注册个饮料商标,那么我们不仅需要查询饮料相关商品所在的第32类,也要对第29类、第30类进行查询。

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工作直接关系到一件商标的生死,因此建议您进行专业、全面的检索分析,尽可能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我司温馨提醒,商标注册一定要找有实力的正规机构,才能避免走弯路和误区,才能尽快尽可能的达成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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