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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商标注册证书没有下发的原因有哪些?

作者:泰州德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08 09:09:36

近有客户打电话咨询,说之前注册的已经好几年的商标一直没有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是什么原因。因为商标不是在我们代理注册的,所以今天和大家稍微的讲一下,关于泰州商标注册证书没有下发的原因:

1,先查询一下是不是商标已经注册下来,在商标局的网站上是不是已经有授权期限。如果有,那说明商标是有效的,已经授权了。

2,咨询以前的代理公司是否已经收到商标注册证书,受否已经邮寄。

3,商标注册的时间一般在15-18个月,如果遇到商标异议或者商标驳回复审等程序商标的审查时间会延长,所以,可能是因为做了这些程序,商标注册证书还没有下。

4,商标是无效的,没有注册下来。这种情况之前商标局一定也会下发文件,什么原因没有给通过。所以,这个问题要和以前的代理或者自己的负责人去交接一下。现在商标局的注册证书慢慢的开始下发了,商标证书也改版成新版的,所以,大家不要惊慌哦。如果真的是商标已经授权,但是商标的证书现在没有,可以考虑一下商标的注册证书补证。

1、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 

若在先商标权利人起诉的是商标侵权案,则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由此可见,在后登记商号若构成商标侵权有三个要件: 

(1)使用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其企业商号; 

(2)将商号在与商标核准使用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 

(3)造成了相关公众误认、混淆的效果。

2、将他人商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 

在先商号权利人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可提起商标异议程序,有效阻止商标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的侵犯。 

由此可见,阻止商标确权关键是看在先商号在相关公众中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否会造成混淆误认。 

在先商号权利人还可通过商标无效程序撤销在后商标,或者起诉在后商标权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启用商标无效程序,它和商标异议程序及法律适用类似。若启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则要求在先商号权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在先商号权所从事业务与在后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此外还要求在后商标权具有攀附在先商号达到混淆目的的恶意。

服装是一个比较泛广的行业,服装包括男装、女装、童装、再细分还有孕妇专用衣服、老年衣服,服饰除了服装外还包括了袜子、手套、围巾、帽子、领带、皮带还有等等。那么服装商标注册要如何做呢?为您解析:   

一、服装商标注册应选择相应类别?   服装商标注册主要核心类别为25、9、10。首先是在第25类上申请商品商标,即用在吊牌,商品,包装物等上面的;另外有一些特殊的服饰,比如防辐射服装、防火服装、救生衣、防事故手套、防水衣等是属于第9类的;还有矫形形物品,如拘束衣、紧身腹围、紧身胸衣,这些是属于第10类的。   

二、服装行业可以拓展的类别为:16、18、26、40、41、45。第18类手提包、背包、拉箱、钱包、皮草、皮具等;第26类拉链、花边、扣眼、纽扣等;第45类晚礼服出租、服装出租,以上三类可用于服装品牌拓展周边业务。第40类服装制作、布料剪裁、服装剪裁、裘皮试装加工、服装修改、刺绣等;第42类:服装设计,以上两类可用于服装品牌做服装制作的业务拓展。   

三、可以申请第35类的服务商标,也是大家常说的使用在店面招牌、市场营销、采购、广告,进出口代理方面的。虽然第35类是存在争议的一个类别,但为了商标的全面保护,特别是针对企业的一些主要的商标来说是有必要申请的,以免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不同的产品分在不同的类别里,需要针对类别申请。   

四、服装行业商标LOGO如何选择?   我国商标法允许将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将上述要素进行组合申请商标注册。我国服装行业申请注册的商标以组合商标为主,单一的文字、数字或图形商标为辅,三维标志和声音商标则十分少见。根据服装行业商标注册的实践表明,将文字、图形、以及颜色等要素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使用在服装上,一般消费者很容易辨识和记忆。相对于其他单一元素商标,组合商标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五、服装商标注册流程:   

(1)确定申请人信息,即以谁的名义提交此申请;   

(2)确定商标申请信息;   

(3)签署代理委托合同及相关文件;   

(4)我司向商标局进行递交;   

(5)由商标局按相关规定进行一系列的审查,直至审查结果下发。   

注册一个商标的流程是非常繁琐的,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能让您在注册商标更便捷。

(一)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原属局向国际局申请撤销该项国际注册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原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向其国际注册曾有效的某缔约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时,该申请应以其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为申请日期,并且如果该项国际注册曾享有优先权,此申请亦应享有同样的优先权,条件是:

1. 此申请于国际注册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2. 申请中所列商品和服务实际包括在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中;

3. 申请符合所适用法律的一切规定,包括费用的规定。 

(二)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1. 申请人应通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应使用国内注册申请的中文书式,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

3.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先由国际处审核国际注册日期、优先权日、国际注册的撤销日期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如发现问题,由国际注册处与代理组织联系补正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申请。

4. 经审核无误后,国际注册处在申请书上另附一表格,加注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后确定的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并交申请人。

5. 申请人将申请书和表格交至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受理科,该科编定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该申请进入正常国内审查程序。

6. 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的,按一标一类申请,每份申请交纳1000元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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